第四章:少年热血-《红衣白马》

    第四章:少年热血

    翌日,天大晴,金芒万丈不着边际,晴空百里无云。

    一骑疾行出襄阳东门,那人身着乌色斗篷遮住眉眼,跨下座一银鞍白马,动辄起合间隐约可见腰间一柄乌黑长剑。停在四通八达的官道上,坚定地向北方望去。

    北地连年战乱,民力薄弱,又加连年大旱,粮食不济,百姓流离,路常有枯死骸骨。

    胡人残暴,由于缺少军粮,俘虏和百姓皆下锅煮食,北城失守,俘了五万妇孺,胡人一个冬季便将他们吃得干干净净。这件事震惊了天下。但在北境,除了世家名门还能有口饭吃,寻常百姓家也常有易子而食,烹煮人肉。

    曲高定定地望了一会,突然一夹马腹,白马长啸一声,便迈开腿向北驰去。

    往北三百里,便是南阳,南阳地处洛阳与襄阳之间,此时已是万分凶险之地。胡人首领之一的石虎早就下过命令,只要你是胡人,不管你少了什么,衣服,财物,或者女人,都可以大大方方向汉人索取!曲高听闻南阳境内常有胡骑作乱,不过好在南阳民风彪悍,兵勇好战,是以胡人也未讨了几次好。而且,听闻南阳城中集结了不少江湖义士,誓要保卫南阳城。

    曲高自幼读礼义,练武技,又受太公教化,一颗忠义报国之心,拳拳在念。如今南阳正值危难存亡之际,民生于水火之中,此时身在马上,曲高只觉热血如潮,不住地翻涌奔腾。

    走走停停,终于在第二日傍晚赶到南阳,一路上已见过太多衣衫褴褛的流民,再掠过斑斑血迹,满目疮痍的城墙时,心中已无波澜。

    曲高想了两日,也没想明白来到南阳有什么作用,杀几个胡虏?还是救几个难民?还是只为了让自己的热血安宁?既来之则安之,想不明白便不去想了。摘下斗笠,整了整衣服,俊秀的小脸在夕阳的金线包容下熠熠生辉,又一驱策,白马缓缓地踏进城门。

    在路上时,曲高心想,当世评人最重风骨,即便是寒门子弟,身兼气节风骨,也是无人敢轻视的。他此番也算是奔赴国难了吧,若有幸手刃几个胡虏,或成就一番功名,到那时,马凭主贵,这匹白驹如此鸿骏,岂能无名?

    这匹白马既是受王首所赠,当牢记其恩,王首又有“玉面”之美称,曲高便给马儿取名“白面”,起初听着粗俗,多念叨几遍,曲高觉着,白面与绝影、的卢、赤兔等也无啥区别。

    行至城中,方感街市萧条,门店关闭过半,破屋残垣随处可见,街道上游荡着不少浑身脏乱的流民,他们双目无神地望着曲高,打量了一下,便又垂下眼睛,呆呆地盯着地面。

    曲高心中不忍,可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向前走,他带的干粮充足,但仅视线之内,就有上百难民,这点干粮分了也于事无补。

    又往前走了一段,难民便越来越少了,城中多是富人士族的居所,家中都会存粮,一时半会倒不至于饿死,只是一路走来,也有不少已经搬空上锁了的院落,估是受不了饥荒战乱,举家南迁去了。

    行着半晌,才见着一家还在营业的客店,曲高拴了马,走进店中,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望了过来,曲高不由得一惊。放眼望去,店内坐了四人,皆是江湖装扮,持刀配剑,一双双眼睛露着狠厉,直盯得曲高心中咚咚不安。

    “郎君从哪儿来?”一个小二上前,打量了一下曲高,目光停在曲高腰间的佩剑上,堆笑问道。

    曲高回过神来,深吸了口气,回道:“打襄阳来?”小二面上惊疑,眼睛瞪得老大,又问:“来南阳作甚?”曲高又偷瞟了众人一眼,心虚回道:“无事,探亲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小郎君就这点胆色,也学人仗剑江湖?”客店一角,一道声如洪钟,直引得众人都朝那儿看去。厅角一个粗鲁大汉,那凶汉身长七尺,猿臂虎腰,一手提着柄半丈三环刀,一手正撕着一条羊腿,凶汗虬髯满面,眉毛粗厚,两鬓青筋直入云角,面相凶恶,曲高只望了一眼,心下不由得生出三分畏惧。

    定了定心,曲高提声问道:“壮士此言何意?”

    那壮汉饮了碗酒,放下手中啃了一半的羊腿,侧过身来,面向曲高说道:“你一人一骑,到这兵荒马乱的南阳城来探亲?既来探亲,又到酒店打尖作甚?”曲高脸上一阵红一阵白,壮汉又道:“我观你面带乳色,佩剑纵马,定是初出茅庐的交游公子,想到这南阳城逞一个侠名,是也不是?”

    曲高虽未经历过如此场面,心中生了惧意,但祖父三代皆是军人,从小的熏陶使得他骨子里也深种着军人铁血,几息间便将怯惧压下,气定色正,对上那壮汉,朗声回道:“丈夫立世,当守家卫国,虽死可以!否则,纵浪得一世虚名,又何足道哉!”

    此言一出,四座皆面露惊奇,众人所惊,是这样的豪言气魄竟出自一个俊美清弱的小儿之口,这话旁人说得,自他口中说出,实是违和至极。

    壮汉木木地盯着曲高了半晌,见他虽生得清秀文弱,但就坐在那儿,浑身上下似有一股正气萦绕。忽一拍桌子,大声道:“好,我晋有少年如此,何愁山河不复!实话与你说罢,此间朱适朱老爷正募集义士,拯救南阳,小郎君若真是丈夫,当义结同志,共襄国邦!”

    曲高本就热血扬汤,此时机会就摆在眼前,忙连连叫好,那壮汉遥敬曲高一碗酒,便又自顾啃食羊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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