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七八章 归朝-《归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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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且这一次,他的眼神很好,那只钱袋子上绣着黄鹂翠柳,那只递过钱袋子的小手细白如葱,还有那张脸那个身材......标准的女扮男装!

    这一世,除了芦大太太,还没有别的女子给钱让他花,就连霍九也没有。

    当然了,霍九是他的兄弟,兄弟给钱也不算啊。

    这个女扮男装的,就是天底下除了芦大太太以外,唯一一个肯拿钱给他花的女人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女人不娶回家,天理难容!

    芦老太爷很生气,直到芦瑜把那个肯给他钱花的小姑娘娶进家当老婆,直到芦家三位子弟进了户部为官,芦老太爷依然在生气。

    就是因为芦瑜不肯进京当官,以至于芦家在户部的职位并不高,再说那三位子弟虽然是精挑细选,可是又有哪一个比得上芦瑜呢,本事比不上,功劳更比不上。

    好在芦家的大金匾是和霍家同一天颁下来的,否则芦家上上下下这辈子也别想吃肉了。

    燕娘夫妇来到随云岭,接管了霍柔风的马场,霍轻舟带着他的一百匹马一百头羊,去西北提亲了。

    他在临走之前,对霍柔风说:“我要娶一位鞑剌女子为妻了,你替我向那些对我寄予厚望的人解释一下吧。”

    他是谢家硕果仅存的男丁,而他要娶的是正妻,从此之后,谢家血脉里便有了鞑剌人的血统,这对于看中血脉的世家门阀而言,这是从未有过的,也是很多人难以接受的。

    更何况,谢家不只是世家,他们还是皇族。

    “娘的意思呢?”霍柔风问道。

    “谢家风雨百年,还有什么看不透的,你嫁了想嫁的人,而我也要娶我想娶的人,什么江山社稷,于我们谢家人而言不过是争的一口气而已。”霍轻舟笑道。

    “这口气我们争来了,可是......”霍柔风心里清楚,哥哥其实并不像她那样憎恨沈家人,那些过往,对她而言是亲身经历的切肤之痛,而对于哥哥而言,那只是祖上的恩怨。

    “可是什么?以后我玩我的,你忙你的,就是这样啊。”霍轻舟哈哈大笑,是啊,想想就开心,有个有钱的妹妹真好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是这样?”霍柔风瞪眼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因为谢家女儿一直都比男人强啊,好妹妹,你负责打打杀杀,顺便母仪天下,而我就负责传宗接代,顺便游山玩水,我们各有分工,都是为了家国天下。”

    不愧是状元郎,大言不惭,却又绝顶聪明。

    展怀和霍柔风是在一个晚上进城的,当时距离薛盛和蔡若愚攻进紫禁城已经一个月了。

    展怀告诉霍柔风,之所以选在晚上进城,是不想惊扰城中百姓,如今城里有明和帝的文武百官,还有勋贵世家,与其大张旗鼓进城,还不如明天早上直接出现在金銮殿上。

    霍柔风想了想,觉得这样也挺好玩的。

    她亲亲阿裳红扑扑的脸蛋,问她:“那阿裳跟着爹娘一起去京城玩,好不好啊?”

    阿裳已经五岁了,她一手拉着父亲,一手拉着母亲,开心地说道:“还有金豆儿和小乖,我们一起进城。”

    金豆儿已经十几岁了,可身子还很硬朗,至于小乖,它立志要做一只好狗。

    这是阿裳第一次来京城,没有骑马,也没有前呼后拥,他们和普通百姓一样,一家三口手拉手走进京城,唯一与众不同的,就是他们身后跟着一只狗和一只狼。

    已是掌灯时分,阿裳睁大了眼睛东张西望,京城里好多的灯啊,树梢上,店铺前,还有搭起的灯棚,全都是灯,无颜六色各式各样的灯,兔子灯、小鸭灯,还有莲花灯和走马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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