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赢了也是输-《大唐俞娘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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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唉,说不清了。自己明明不是这样的人啊!

    算了,办正事要紧。接着去找书肆。这一条条街逛过去,真是令李卉芷大开眼界,传说中的赌坊,酒楼,勾栏,瓦肆,伎坊,乐司,不一而足,热闹非凡。这大唐人真是会过日子,不长胖才怪呢!

    书很快就买到了,为了更多的了解,李卉芷还额外买了一些含有典故的小本,用作辅助之用。

    又流连了一会,基于回去的路还漫长得很,要想等的士或者公交只怕要等上一千多年,即使再不舍,也得准备往回走了。

    去时容易回时难,大半的精力都贡献在了街肆,一个多小时的回程,让李卉芷顾不上倜傥的形象了,哪怕是用爬的,只要能往前进就行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挪到李家大宅,进了院门。按规矩是要先进正屋给老爷夫人行礼,得到首肯才能回自己的小院。

    搂着书,哆哆嗦嗦地挪到了正屋前,老爷正面色铁青地端坐着。夫人和大哥都在,脸色都不好看。

    一抬眼见到李卉芷这样进门,李老爷更是不悦:“你是谁呀!”

    他竟然没有认出穿着男装的李卉芷。

    李卉芷一向端庄斯文规矩的,什么时候这样过?穿得不伦不类不说,那走路的样子,像个女人吗?

    李卉芷很冤,自己由于不愿意坐上被同样是人抬着的轿子回家,因此才这样,这也不能被原谅?

    “老爷,我……去买了几本书!”言简意赅地回答完问题。

    老爷像是没听到一般,不知道在想什么,重重的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那个姓俞的,他连咱们送的上茶都不收,真是不知好歹!”夫人生气地说。但她样子更像是自言自语。

    看来,老爷今天又去求了那俞家老爷了,很显然,又碰了一鼻子灰。

    姓俞的始终要对簿公堂。

    大唐有律,凡财产,婚姻之类的小案件,一律不许在农忙的时候上告,以免影响农业生产。这个农忙期定在三月间至十月初一。只有在这段日期之外才可以上告,违者有罪。

    现在是四月中旬,俞老爷竟然敢在这段期间内堂而皇之的告人,案件类型就属于婚姻的范畴。要不就是他不要命了,要不就说他后台大。

    因为县令和他儿子是同窗,所以他才这么敢吗?

    所以说历朝以来,不要脸的事都是那些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做下的。现代人说律师不要脸,怎么不说那些惹下不要脸案子的那都是些什么人呢?

    官司是避免不了的了,还真是有备无患啊!这几本书,够自己挑灯夜战几个晚上了。唐朝的书,除了是古文外,连个标点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老爷,俞老爷在农忙时节上告,这已经犯了法,县令即使罩得住他这个罪名,但是他要告咱们的罪名,无非就是咱们拿假的生辰八字骗了他,可这能有多大的罪名?咱们也能反过来说他们借这个名头,故意不履行婚约,这个罪名可就大了。再说,他们还四处诋毁咱们家,这也是他们的不是。县令难道能全部都给勾销了?所以,这个官司要真打,咱们也不一定就输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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